防空地下室是为战时防空袭服务的,所以其设计必须满足预定的防护要求和战时使用要求。所以防空地下室结构设计的核心有两方面内容:
一是防空地下室结构设计必须满足预定的抗力要求,在预定的爆炸动荷载作用下,防空地下室不能破坏,并具有足够的承载能力。
防空地下室的结构设计,应根据防护要求和受力情况做到结构各个部位抗力相协调。即在预定爆炸动荷载作用下,保证结构各部位(如出入口、防护设备、与主体结构)都能正常工作,防止由于局部薄弱破坏主体,这就是人防设计的指导原则。
二是防空地下室结构设计,必须满足预定的密闭要求,在预定的爆炸动荷载作用下,满足防毒要求和辐射防护要求。
对一般密闭、防水要求的防空地下室结构构件,可按弹塑性工作阶段设计。在满足设计抗力及防毒密闭要求的前提下,为了结构构件在最终破坏前有较好的延性,应使其具有较好的变形能力。
为体现抗爆概念设计思想,与抗震结构相同,钢筋混凝土结构构件宜实现“强柱弱梁,强剪弱弯”的设计准则。
在抗爆结构中,应充分利用受弯构件和大偏心受压构件的延性。在构造上还应特别注意梁、柱节点核心区要有足够的抗剪、抗压能力和钢筋锚固长度。不论结构内力是按弹性分析或弹塑性分析,都应将结构设计成最终为延性破坏而不是脆性破坏,这样可以提高整体结构的抗爆能力。
即使作用在结构上的荷载稍有增加和局部超载,也不致于引起结构的倒塌,这样就具有较大的经济和现实意义。
“人防规范”规定了各种构件的允许延性比,此时已经考虑了对变形的限制和防护密闭要求,所以可不再单独进行爆炸动荷载作用下的结构变形,裂缝开展的验算。
人防工程因在爆炸动荷载作用下,地基承载力有较大提高,一般不进行战时动荷载作用下的地基承载力及地基变形的验算。但为了保证基础承载力,应验算战时动荷载作用下基础强度。
防空地下室战时与平时的荷载效应组合不同,因此“人防规范”规定,防空地下室结构除按“人防规范”设计外,尚应遵守平时使用条件的相应设计规范、规程,并应取其中控制条件作为防空地下室结构设计的依据。
防空地下室的构造与三级抗震一致。当所处部位抗震等级大于三级时,须符合所处部位的抗震构造要求。
以上就是人防结构设计种有关防空地下室设计的基本原则和规定,更多建筑结构相关内容,敬请关注益韧设计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