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内容和技术规格书
1、招标范围:
本次中央空调主机招标内容为安装在 设备房的离心式冷水机组台、螺杆式冷水机组台及辅助设备的设计、制造、运输、吊装就位、指导安装、调试、试运行、验收及开通、技术培训、售后服务。要求投标方提供的设备及服务满足本规格书的要求。
设备包含冷水机组本体含压缩机、电动机、冷凝器、蒸发器(连保温)、机组所有辅助设备、隔振装置、冷媒和润滑油、制冷剂、软启动器、水流连锁装置、中文界面显示控制器、微电脑控制中心(带楼宇自控BAS接口)等。
机房群控系统含冷冻机房群控系统和一次水变流量系统(单独报价,且提供组价明细),监控对象包括冷水机组、电动阀、一次冷冻水泵、冷却水泵、冷却塔风扇、压差旁通阀、定压装置等,配置管理软件及第三方通讯网关接口(采用RS232/RS485接口方式)和开放的接口协议,能与国际上极大多数楼宇自控产品联接,纳入酒店BA系统中。具体详细群控方案由投标方提供。
招标方将从设备的设计、制造、运输、吊装就位、指导安装、调试、试运行、验收、技术培训、售后服务等方面对投标方进行全方位的综合考核。
工作内容
2.1投标方需按本技术规格书和要求完成设备的设计、制造、运输、吊装就位、指导安装、调试、试运行、验收及开通、技术培训及售后服务等工作。按工作顺序提交所需的技术资料,所有资料必须符合本技术规格书要求。无论其是否被明细列在合同文件中。
提供的设备须包括以下工作服务但不仅限于以下:
(1)在投标时,投标方应提供土建设计资料,包括土建基础尺寸、基础承载要求、需要预留、预埋的部件及尺寸;设备运输线路吊装及就位方案、冷水机组安装进入地下设备房的运输通道预留条件;
(2)按招标方和设计需要完成设备的具体设计;
(3)详细的构造图、设备样本和使用操作说明书;
(4)机房群控系统原理设计图;
(5)按招标方认可的材料进行加工、制造、供货;
(6)运输及装卸:设备运输至项目建设工地,并就位至设备机房设备基础;
(7)投标方应负责提供完整的中文操作维护使用手册。
2.2本技术规格书只是一些原则性要求,并不是详尽的要求,投标方对投标设备的设计符合现行的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负责。
2.3整套进口设备及其主要部件的原产国家须明确地标明在投标文件中。在交货时应附上原产地国家的产地证明文件、原产地出厂合格证书、原产地装箱清单(中文说明)。
3、质量管理和服务能力
3.1制造商须获得2004年后国家认证的大型制冷设备生产许可证。
3.2制造商须获得ISO9000系列质量和管理资格认证或同等资格认证。
3.3制造商在浙江省为用户提供设备和服务的经历。
3.4招标方将对投标方提供服务的用户的产品运行状况和售后服务进行总体评估。
3.5投标方须有能力在工程所在地提供长期售后维保服务。
4、产品标准和规范
4.1中国国家标准及其它被普遍认可的中国标准
如:1、《制冷设备通用技术规范标准》(GB9237-88)
2、《离心式透冷水机组技术条件》(JB/T3355-91)
3、《螺杆式制冷压缩机》(GB/T19401-2003)
4、《制冷和供热用机械制冷系统安全要求》(GB9237-2001)
5、《冷水机组能效限定值能源效率等级》(GB19577-2004)
6、《制冷剂编号方法和安全性分类》GB/T 7778-2001
7、《制冷装置用压力容器》(JB6917-1998)
8、《智能建筑设计规范》GB/T50314-2000
以上标准如有最新标准,按最新标准执行。
4.2由招标方认可的其他国家的其他权威标准, 这些标准应为最新标准,投标方应及时提供给招标方(国外标准应翻译成中文)
4.3冷水机组的设计、能源效率值、强度计算、制造质量和测试应符合国家的相关标准、规范,。
4.4 冷水机组排放的各项理化指标符合国家及工程所在地环保标准。
5、所需资料
5.1投标所需资料
下列资料须包含在投标文件中,由投标方免费提供。
(1)IS09000系列质量管理认证复印件
(2)设备制造许可证或设备制造商资料证明(制造厂生产等级)和经销商资料证明、所提供设备鉴定书。
(3)产品样本说明书、选型手册、具体结构图、土建基础图、预留、预埋件图纸与土建有关的安装图纸。
(4)设备的装配部件图及组装图应详细标明具体标题、编号、数量、材料。
(5)设备在设计、制造、检验、试验方面的主要标准。
(6)列出按照制造工序和运输要求的设备制造期、试验期、交货期。
(7)随机维修专用工具及机器备品备件表。
(8)制造商厂名及主要配套设备的生产地。
(9)制造商在工程所在地同类工程业绩。
(10)设备详细配置,投标方注明投标产品及主要零部件的品牌、规格型号、产地。如:压缩机、电动机、冷凝器、蒸发器、微电脑控制柜(整柜)、水流开关、各种传感器、油过滤器、干燥过滤器、冷媒、润滑油、电磁阀、壳体、铜管、保温材料等,原装产品需附进口清单。
(11)投标方提供的设备进入中国市场的商业许可证和质量认证书。
5.2合同签订后须提交下列文件:
买方与卖方签订合同后,卖方须按建设进度要求提供下列资料:
(1)冷水机组总装图、安装图及基础图。
(2)冷水机组控制设备原理、电气自控接线图、装配图。
(3)制冷系统流程图、性能测试报告。
(4)受压元件强度计算书 。
(5)冷水机组质量证明文件(包括出厂合格证、金属材料检验证书、焊接质量证明、压力试验证明、强度试验证明、热工测试报告、噪音测试报告、设备试运行报告、机房群控制测试报告等。
(6)进口冷水机组设备的原产地国家的产地证明文件、原产地出厂合格证书、原产地装箱清单。(中文说明)
(7)操作、维修及保养手册一式三份。
(8)买方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文件和技术资料;
6、技术培训
6.1卖方须提供操作及维修培训,包括操作人员2名,维修人员2名(1名机械,1名电气控制)。卖方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详细的培训计划,包括培训内容、培训时间、培训费用等。
6.2技术培训费用应包含在投标总价中。
7、售后服务
7.1维修点须提供24小时服务,而且维修人员须在接到维修电话后2小时内赶到现场,提供不间断服务直到结束。维修点需提供足够的备件以适应买方维修需求。
7.2卖方须对合同中的全套设备提供至少24个月的保修期,保修期从设备通过验收合格并开始正式使用算起。在此期间,如因产品制造质量不良而产生损坏或不能正常工作,卖方应免费维修和正常保养,相应延长故障设备的保修期,赔偿发生的经济损失。
7.3在保修期内的工作应包括对所有常规检查、调整和润滑。保修期内,卖方每二个月对系统进行一次总体检测,每半年对系统进行一次复调,保修期后为买方提供一套完整的运行记录。具体的操作程序和内容须在投标时说明。
7.4在保修期满时,卖方工程师和买方代表对机组进行另一次测试,任何故障须由卖方自费解决并取得买方的认可。
7.5投标过程中,投标方应提供一份有关投标设备在保修期后5年的维修和保养合同范本(买方保留是否签此合同的权力),其价格单列,不计入总价,此合同应有如下内容:
(1)服务范围
(2)服务期限
(3)服务内容(备品备件单和单件报价清单)
(4)服务费(每年服务总费用)
(5)双方负责的内容
(6)其他
8、主要技术要求
8.1所有提供的设备应能满足设计要求,并满足在工程所在地的气候条件下正常运行。冷水机组使用安装地点位于 空调制冷机房内。
8.2电源
所有电气设备和设备的安装须符合下列电源条件,除非在其他章节另有说明。
电压:380 V,3相5线制。频率:50 HZ
在不影响运行性能的前提下,所有电气设备应在以下工况条件下运行。
电压波动:± 10 %
频率波动:± 5 %
接地电阻要求:≤ 4 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