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范围:
本次中央空调系统末端设备招标内容为 中央空调系统的风机盘管、空调机组及配套设备 和辅助设备的制造、运输、指导安装、调试、试运行、验收、技术培训、售后服务。要求投标方提供的设备及服务满足本规格书的要求。
1.1风机盘管供货范围:风机、电机、表冷器、加长型304#不锈钢凝结水盘(加长30cm)、橡胶减振垫等。
1.2空调新风机组供货范围:送风机、电机、表冷器、不锈钢凝结水盘、初效过滤器、隔振装置、变频装置及控制箱等。
招标方将从设备的设计、制造、运输、指导安装、调试、试运行、验收、技术培训、售后服务等方面对投标方进行全方位的综合考核。
工作内容
2.1投标方需按本技术规格书和要求完成设备的设计、制造、运输、指导安装、调试、试运行、验收、技术培训及售后服务等工作。按工作顺序提交所需的技术资料,所有资料必须符合本技术规格书要求。无论其是否被明细列在合同文件中。
提供的设备须包括以下工作服务但不仅限于以下:
(1)在投标时,投标方应提供土建设计资料,包括土建基础尺寸、基础承载要求、需要预留、预埋的部件及尺寸;风机盘管、空调机组及配套设备安装进入 各安装的位置 运输通道预留条件;
(2)按招标方和设计需要完成设备的具体设计;
(3)详细的构造图、设备样本和使用操作说明书;
(4)按招标方认可的材料进行加工、制造、供货;
(5)运输及装卸:设备运输至项目建设工地;
(6)投标方应负责提供完整的中文操作维护使用手册。
2.2本技术规格书只是一些原则性要求,并不是详尽的要求,投标方对投标设备的设计符合现行的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负责。
2.3整套进口设备及其主要部件的原产国家须明确地标明在投标文件中。在交货时应附上原产地国家的产地证明文件、原产地出厂合格证书、原产地装箱清单(中文说明)。
3、质量管理和服务能力
3.1制造商必须获得2004年后国家认证的空调末端设备生产许可证。
3.2制造商须获得ISO9000系列质量和管理资格认证或同等资格认证。
3.3制造商在浙江省为用户提供设备和服务的经历。
3.4招标方将对投标方提供服务的用户的产品运行状况和售后服务进行总体评估。
3.5投标方须有能力在杭州市提供长期售后维保服务。
4、产品标准和规范
4.1中国国家标准及其它被普遍认可的中国标准
如:1、《风机盘管机组》(GB/T19232—2003)
2、《柜式风机盘管机组》(JB/90066—1999)
3、《组合式空调机组》(GB/T4294—1993)
4、《房间空气调节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12021.3—2004)
5、《采暖通风与空调设计规范》(GB50019—2003)
以上标准如有最新标准,按最新标准执行.
4.2由招标方认可的其他国家的其他权威标准
这些标准应为最新标准,投标方应及时提供给招标方(国外标准应翻译成中文)
4.3风机盘管、空调机组及配套设备的设计、强度计算、能源效率值、制造质量和测试应符合国家的相关标准、规范。
4.4 风机盘管、空调机组及配套设备各项理化指标符合国家及工程所在地环保标准。
5、所需资料
5.1投标所需资料
下列资料须包含在投标文件中,由投标方免费提供。
(1)IS09000系列质量管理认证复印件。
(2)设备制造许可证或设备制造商资料证明(制造厂生产等级)和经销商资料证明、所提供设备鉴定书。
(3)产品样本说明书、选型手册、具体结构图、与土建有关的安装图纸。
(4)设备的装配部件图及组装图应详细标明具体标题、编号、数量、材料。
(5)设备在设计、制造、检验、试验方面的主要标准。
(6)列出按照制造工序和运输要求的设备制造期、试验期、交货期。
(7)随机维修专用工具及机器备品备件表。
(8)制造商厂名及主要配套设备的生产地。
(9)制造商在浙江省同类工程业绩。
(10)设备详细配置,投标方注明投标产品及主要零部件的品牌、规格型号、产地。如 风机、电机、轴承、盘管、变频器、过滤器、壳体材料、保温材料等。
(11)投标方提供的设备进入中国市场的商业许可证和质量认证书。
5.2合同签订后须提交下列文件:
招标方与投标方签订合同后,投标方须按建设进度要求提供下列资料:
(1)风机盘管、空调机组及配套设备总装图、安装图和受压元件部件图,在图纸中应标明详细的技术规格。显示每一部件装配详细剖视图,并包括辅助设备和备件说明及材料规格书。
(2)电器线路图。
(3)风机盘管、空调机组及配套设备质量证明文件(包括 出厂合格证、金属材料检验证书、焊接质量证明、压力试验证明、 强度试验证明、风机平衡试验证明、热工测试报告、噪声测试报告、设备试运行报告等 。
(5)进口风机盘管机组、空调箱产品及空调工程配套设备的原产地证明文件、原产地出厂合格证书、原产地装箱清单。(中文说明)
(6)操作、维修及保养手册一式三份。
(7)招标方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文件和技术资料;
6、技术指导与培训
6.1投标方须在设备进场后提供安装和调试技术指导,对所派技术人员人数、技术级别、服务内容及逗留时间应详细说明,同时需取得设备安装公司出具的技术指导已完成的证明书。在工程验收完毕后应提供操作及维修培训,包括操作人员2名,维修人员2名(1名机械,1名电气控制),技术培训完毕应取得设备安装公司出具的技术培训已完成的证明书。投标方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详细的培训计划,包括培训内容、培训时间、培训费用等。
6.2技术指导与培训费用应包含在投标总价中。
7、售后服务
7.1维修点须提供24小时服务,而且维修人员须在接到维修电话后4小时内赶到现场,提供不间断服务直到结束。维修点需提供足够的备件以适应招标方维修需求。
7.2投标方须对合同中的全套设备提供至少24个月的保修期,保修期从设备通过验收合格并开始正式使用算起。在此期间,如因产品制造质量不良而产生损坏或不能正常工作,投标方应免费维修和正常保养,相应延长故障设备的保修期,赔偿发生的经济损失。
7.3在保修期内的工作应包括对所有常规检查、调整和润滑。保修期内,投标方每二个月对系统进行一次总体检测,每半年对系统进行一次复调,保修期后为招标方提供一套完整的运行记录。具体的操作程序和内容须在投标时说明。
7.4在保修期满时,投标方工程师和招标方代表对机组进行另一次测试,任何故障须由投标方自费解决并取得招标方的认可。
7.5投标过程中,投标方应提供一份有关投标设备在保修期后5年的维修和保养合同范本(招标方保留是否签此合同的权力),其价格单列,不计入总价,此合同应有如下内容:
(1)服务范围
(2)服务期限
(3)服务内容(备品备件单和单件报价清单)
(4)服务费(每年服务总费用)
(5)双方负责的内容
(6)其他
投标人须对各种型号规格的空调设备提供足够的备品配件、附件和易损件,并保证是原厂生产的产品,以满足设备正常运行和维修的需要。
8、主要技术要求
8.1所有提供的设备应能满足设计要求,并满足在工程所在地的气候条件下正常运行。
8.2电源
所有电气设备和设备的安装须符合下列电源条件,除非在其他章节另有说明。
电压: 220 V,频率: 50 HZ(风机盘管)
380 V,频率: 50 HZ(空调机组)
在不影响运行性能的前提下,所有电气设备应在以下工况条件下运行。
电压波动:± 10 %
频率波动:+ 5 %
接地电阻要求:≤ 4 Ω
8.3 空调箱冷凝水盘材质:镀锌钢板,箱体采用50MM保温板。
8.4 空调机组冷、热量计算工况如下:
冷盘管,冷热两用盘管:
冷工况:进风干球温度28℃ 进风湿球温度20℃
进水温度7℃
热工况:进风干球温度22℃
进水温度60℃ 出水温度50℃
另外应提供以下非标准工况时的参数:
冷盘管:进风干球温度28℃,进风湿球温度20℃,进水温度18℃,出水温度21℃时的冷量,水阻及出风参数。
冷热两用盘管:
冷工况:将冷盘管出风参数作为盘管的进风参数,在进水温度7℃,出水温度12℃时的冷量,水阻及出风参数。
热工况:进风干球温度22℃,进水温度45℃,出水温度40℃时的热量,水阻及出风参数。
5 新风机组计算工况如下:
冷盘管:
冷工况:进风干球温度34℃ 进风湿球温度28℃
进水温度7℃
冷热两用盘管:
冷工况:进风干球温度28℃ 进风湿球温度20℃
进水温度7℃
热工况:进风干球温度22℃
进水温度60℃ 出水温度50℃
另外应提供以下非标准工况时的参数:
冷盘管:进风干球温度34℃,进风湿球温度28℃,进水温度18℃,出水温度21℃时的冷量,水阻及出风参数。
冷热两用盘管:
冷工况:将冷盘管出风参数作为盘管的进风参数,在进水温度7℃,出水温度12℃
时的冷量,水阻及出风参数。
热工况:进风干球温度-4℃,进水温度45℃,出水温度40℃时的热量,水阻及出风参数。
6风机盘管计算工况如下:
冷盘管(2排),冷热两用盘管(3)排:
冷工况:进风干球温度27℃ 进风湿球温度19.5℃
进水温度7℃ 出水温度12℃
热工况:进风干球温度21℃
进水温度60℃ 出水温度50℃
另外应提供以下非标准工况时的参数:
冷热两用盘管(三排):
热工况:进风干球温度21℃,进水温度45℃,出水温度40℃时的热量,水阻及出风参数。
8.7招标数量及主要技术参数表(见附表)
投标方按照招标方提供的附表进行报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