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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甲方委托乙方提供           高低区生活变频给水设备的供货和现场组装等相关的服务工作,为了明确双方的权力、义务和法律责任,经协商一致,签定协议内容如下:

    一  合同产品的名称、技术规格、数量和价格

    1. 标的品名及主要技术参数、产地等

    1.1品名数量:

    1.2主要技术、材质及配件等要求:

    1.2.1水泵部件及附件清单、材质、品牌等见附件一 。

    1.2.2变频控制柜配件清单、规格、型号、产地见附件二。

    1.2.3生产商:    ,产地:       。 

    1.2.4控制系统功能描述见附件三,另增加低水位报警、缺水停泵保护功能(采集水箱水位信号)。 

    1.2.5乙方需对供水系统配置合理性、稳定性负责。

    2. 合同总价计人民币为        元整(RMB:    元)。以上价款已包括完成供货及其他合同约定事项所需材料费、设备费、技术措施费、运输费、装卸搬运费、就位费、机械费、操作培训费、保险费、服务费等所有费用。

    二  质量标准:乙方所供产品须同时符合或高于以下标准和要求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及有关行业(部)现行最新标准;

    2. 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验收标准或要求;

    3.出厂标准。

    三  质量保证:

    1. 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货物和加工制作材料均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在各个方面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

    2. 乙方保证按ISO9001系列标准或相应的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对所供货物的设计、采购、制造、检验、涂装、包装、运输、装卸、装配就位等各个环节进行严格的质量管理和质量控制,保证水箱能通过本地政府相关管辖部门的验收。

    3. 乙方提供贰年的保修期,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日起算。保修期外提供终身维修服务,乙方适当收取工本费。

    乙方提供24小时服务,在接到报修电话后2小时内到达现场,并提供连接不间断服务直至故障解除,一般维修应在4小时内完成。

    售后服务电话:         ,如有变更,乙方应提前通知甲方及物业管理部门。

    4. 在产品使用寿命之内,乙方对由于产品设计、工艺、材料、配套件等的缺陷而造成的任何产品质量问题或故障负责,并赔偿由此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5. 在产品验收合格并移交甲方之前的成品保护工作由乙方负全责。

    四  技术资料及技术服务

    1. 乙方应提供产品检验合格证、生产许可证、质量保证书、各项试验报告等资料。

    2. 乙方有责任对甲方现场实际操作人员进行技术操作培训。

    五  合同范围内产品的所有权自全部安装完成并验收合格后转移,但买受人未履行支付价款义务的,标的物属于乙方所有。

    六  交货方式

    交货时间:                               
    交货地点:                     

    七  设备的安装与调试:

    由乙方免费指派专业技术人员(持证)进行现场安装、调试指导、把关。

    八  货物验收:

    1. 到货验收:所有设备到场后,乙方通知甲方进行清点和材料质量抽查。

    2. 安装调试验收:安装完成后,由安装总包组织乙方等单位进行设备的调试验收。

    九  结算方式

    合同签订后预付合同总价的30%,全部货物到达现场,到货验收合格后七个工作日内,支付到货款总额的85%;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付至总额的95%,余款5%作为保修金,在产品保修期满并经大楼物业管理部门书面确认产品运行无缺陷后七个工作日内无息付清。

    十  违约责任

    除不可抗力外,如乙方发生不能按期交货或提供服务,甲方发生中途退货等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双方应本着友好的态度进行协商,妥善解决。如协商无效,按下列规定支付违约金:

    1. 产品质量责任

    1.1在产品的保修期内,凡货物在开箱、安装、调试和使用过程中发现的任何质量问题,均由乙方免费负责处理,直至产品符合质量和使用要求。乙方承担修理、调换、退货发生的一切费用和直接经济损失。

    1.2无论是在保修期内还是保修期满后,一旦发生设备故障,乙方在接到甲方或物业管理部门通知后,应在2小时内派人前往现场,并在4小时内排除故障。如乙方售后服务不及时或寻找借口故意拖延修理,未能按时提供维修服务,则进行1000元/次的罚款,在保修金内相应扣除。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须由乙方承担。

    1.3由于甲方保管不善或使用不当造成的设备缺损,乙方应保证及时给予补齐或修复,费用由甲方承担。

    2. 逾期交货

    2.1乙方逾期交货,每逾期一天,按合同总价的0.5%支付违约金。整机中的零部件逾期交货,按整机逾期交货计算违约金。

    2.2逾期交货的违约赔偿最高限额为合同总价的10%,逾期交货违约金达到合最高限额时乙方仍不能交货,视为不能交货,甲方可解除合同。

    2.3乙方最终不能交货,应向甲方偿付支付合同总价30%的违约金,合同终止。

    2.4经双方协商同意延期交货和经双方友好协商同意退货不在此例。

     

    本生活变频给水设备采购合同为国内前十房地产公司采购合同,合同内容严谨,可直接用于使用。对于同类型工程中的相关合同内容整理有一定的参考价值。详细内容请自行下载附件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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