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钢材配送购销合同为国内前十房地产公司采购合同,合同内容严谨,可直接用于使用。对于同类型工程中的相关合同内容整理有一定的参考价值。详细内容请自行下载附件查阅。
本合同经双方平等友好协商一致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相关条款订立,合同双方对各自的权利、义务已明确表述,并保证自觉履行。
物资供应条款:
1、采购方向供货方采购螺纹钢(HRB335、HRB400)、圆钢、线材等建筑用钢材,用于采购方在xx项目的建设,项目所用钢材约10000吨。
2、采购方当月采购的每批物资应提前3天(节假日在放假前)书面通知供货方具体的品名、规格、材质、数量及交货地点及指定收货人。
3、供货方在接到通知后应及时将采购方所需物资送达交货地点,由采购方指定的收货人清点签收。
二、结算条款
1、结算价格:
当月(上月26日至当月25日)配送的钢材价格(含运输费、装卸费)按杭州市当月《杭州造价信息》所列杭州市区相应材料供应价加20元/吨结算;《杭州造价信息》未列明价格的物资,价格双方另行商定并书面确认。
2、送货当月凭签收单确认钢材货款结算单,在次月5日前结清全部货款。
三、质量要求及质量责任
1、供货方应严格按照现行国家标准配送物资,提供所供螺纹钢、线材及圆钢等钢材的生产厂家的相关资料,并提供相应的质保单(抄件)。关于产品质量保证期限与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一致,采购方对供货方或生产厂家有关产品质量的追诉时间不受合同有效期限制。
2、产品质保单应在交货的同日交付;没有质量保证书原件的,供货方提供质保书抄件。
3、供货方提供的物资不符合相应国家标准的,应给予及时退换并承担采购方相关经济损失。
4、供应钢厂范围:
二级螺纹钢(HRB335):沙钢、宝日、南昌钢厂、永钢、马钢、莱钢、常州中天、萍乡、西城、冷水江;三级钢(HBR400):马钢、南昌钢厂、沙钢、永钢、承钢、宝日、新兴铸管、莱钢、冷水江钢铁总厂(不超过10%)、萍乡。线材(φ6.5/8):常州中天、马钢、永钢、锡丰、萍钢、沙钢;圆钢的供应品牌则限定为湖州富钢。钢厂和品牌的限定并不表示供货方可以因此减轻发生供货质量不合格时所应承担的责任。
合理损耗及验收计算方法
线材重量以钢厂出厂磅重(抄牌)为基准,采购方有权直接或委托施工方进行抽检计量,供货方同意在有计量部门认证的计量单位或计量器具过磅,磅差必须在国家允许范围内(千分之三),其他各类钢材(圆钢、螺纹钢等)按实际称重与理论计算相比较来判断重量误差,误差结果范围必须符合国标要求。
四、本合同在双方均已完全履行本合同各自权利和义务后自动终止。
(一)如遇下述情况出现,采购方可以解除合同:
1、供货方不能按时供货或所送货物的质量问题,影响采购方工程工期的;
2、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解除的;
(二)如遇下述情况出现,供货方可解除合同:
1、采购方拖延付款时间超过10天;
2、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解除的;
五、违约责任
1、采购方逾期超过5个工作日不能按期支付合同货款,则视为违约(但供货方同意采购方延期付款的除外),采购方按延付金额向供货方按每日万分之三的利率支付违约金,并同时承担相应损失;
2、供货方在履行合同中,由于材料的质量,规格、数量、供货时间及质量证明材料延误提供,影响采购方的施工及进度,供货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由于规格、型号、数量出错的,每次违约金为人民币2000元;
因质量问题影响工程进度每天支付违约金人民币5000元;此一条款并不意味供货方可以逃脱相关的质量责任。
在规定时间里,推迟供货时间或延误提供质量证明材料每天支付违约金人民币1000元,依次类推。
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相关条款执行。
六、争议解决
1、本合同的争议原则上依据平等、公平、互谅的原则进行协商,并形成书面文件;
2、双方协商不成的,可直接向原告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