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合同--电器,本合同为国内前十房地产公司采购合同,可直接用于使用。对于同类型工程中的相关合同内容整理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经双方协商,买方委托卖方提供 项目公寓楼内厨房 国原装进口 品牌电器(进口品牌或有英文名称的需在此处备注),以及相关的服务工作;本工程为交钥匙工程,具体协议如下:
1、合同产品的名称、数量和合同价
卖方同意出售,买方同意购买以下 品牌家用电器的产品,具体产品名称、型号、价格、数量如下(户型配置清单见附件):
以上合同总价已包含产品供货、运费、包装费、保险费、装卸费、安装费、调试费、商检费、税金、成品保护费、通关费、利润等所有费用。
1. 1 在交货过程中如同型号数量有增减的按实际的数量,参照合同单价进行结算。
1. 2 若由于卖方产品更新换代原因而不能提供本合同规定的型号,卖方有义务提供功能不低于原型号的更新型号,卖方保证外形、安装尺寸和供货价格不变。
1. 3 如买方有型号变更的,则新的型号产品按双方协商的签证单价,按照实际收到的数量进行结算。
2、产品的质量、技术规范、技术标准
合同产品生产符合质量管理体系ISO9000系列和ISO14000标准,产品通过中国3C认证和有关标准且同时达到生产厂家的出厂合格标准。
3、交货时间及地点
在合同盖章签字生效,收到买方订单后 天内,卖方按订单交货,货物送到买方指定的场所(仓库)进行数量、品种验收。
4、发货、收货
4. 1卖方应在 年 月底完成所有产品的备货工作。油烟机软管由卖方负责购买(以买卖双方封样确认的软管样品为标准),卖方在得到样品确认及数量确认后, 天内将油烟机软管送到买方指定地点。费用根据确认数量由买方事先支付给卖方,多退少补。
4. 2买方应提前5个工作日向卖方提供书面通知以及要求货物到达现场的时间、数量和品种,卖方组织发货、运输等相关事宜,并书面通知买方产品到达现场的时间。
4.3货物在送到买方指定地点后,由买方指定收货人对货物数量、品种进行验收,该收货人验收通过并在卖方的送货清单上签字或盖章,作为卖方送货完毕的凭证。买方收货人签字确认货物包装完整、数量无误后,买方负责确保所签收货物的包装完整、数量齐全,如有任何的损坏或丢失均由买方承担一切责任。货物必须按户型送到买方指定的地点。
5、运输及装卸保险
5.1货物在装卸、运输途中发生损坏或短缺,由卖方负责赔偿。
5.2卖方保证在确认货物因装卸、运输中发生损坏或短缺后,尽快给予调换、修复和补齐缺件,至买方满意为止。不管其造成的原因如何,也不能以办理索赔为由而拖延。
6、文件和技术资料的提供
6.1制造厂的产品检验合格证书、质量保证书等文件随产品装箱提供(提供给买方的最终业主)。
6.2所有原装进口产品的原产地出厂证明,原产地装箱单,进口报关单据,海运提单,商检证明等相关文件复印件。
6. 3卖方除必须随箱提供一份中文说明书外,另需免费提供3份中文书说明光盘。卖方为深蓝广场的物管公司人员提供免费的使用培训指导,次数不得少于三次。
6. 4买方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技术资料及文件。
7、质量保证
7.1卖方保证所提供的产品是全新、未使用过的。
7.2卖方保证要用先进的技术、优质的材料和零部件、一流的工艺、严格的质量管理为买方提供技术先进、质量上乘、外表美观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性能要求的产品。
8、质量保证期
卖方不仅要对买方负保修责任,也要对买方的最终业主(即 业主)负保修责任。本工程为交钥匙工程,产品的质量保证期为自 年 月 日产品通过交房验收之日起24个月。在产品质量保证期内,卖方对由于产品设计、工艺、材料、配套件的缺陷而造成的任何产品质量问题或故障免费维修。质量保证期满后,买方对产品进行终身维修,费用按实收取。
9、违约责任
9.1产品质量责任
1)在产品的质量保证期内,凡产品在开箱检验、安装调试、产品试运转过程中发现的产品质量问题,由卖方负责处理,实行包修、包换、包退、直至产品符合质量要求。卖方承担修理、调换、退货发生的一切费用和买方的直接经济损失。
2)一旦发生故障,而买方、物管或者深蓝广场业主无法自行排除时,在接到买方通知后,卖方应在24小时内派人前往买方工地处理。
3)由于买方保管不善或使用不当造成产品短缺、故障或损坏,由买方负责。但卖方及时给予补齐或调换,费用按实结算。
9.2成品保护和维护
1)在全部装修结束后至交房前的期间内,凡在调试中出现的问题,卖方必须在售后服务的响应时间内及时地给予处理。
2)卖方在安装过程中需要与橱柜供应商进行密切的配合,并按照橱柜供应商的安装进度进行出货和安装。
9.3违约赔偿
除不可抗力外,如卖方发生不能按期交货或提供服务,买方发生中途退货等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买卖双方应本着友好的态度进行协商,妥善解决。如协商无效,按下列规定支付违约金。
1)卖方逾期交货,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价计算向买方偿付违约金,每逾期一天,支付违约金千分之一。
2)卖方不能交货,应向买方偿付违约金。按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30%计取。
3)逾期交货的违约赔偿金额最高限额为迟交货部分货款总价的20%,如违约金达到最高限额时卖方仍不能交货,买方可以考虑解除合同。
4)买方不能按时付款,按逾期付款部分总价计算向卖方偿付违约金,每逾期一天,支付违约金千分之一。
经买卖双方协商同意延期交货和双方友好协商同意退货且无需承担违约责任者不在此例。
9. 4 侵权责任
卖方应保证买方及最终用户在使用本合同标的物的任何部分不受第三方关于侵犯其所有权,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的指控。否则,卖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并赔偿买方全部损失。
10、付款方式
10.1合同从生效日起7个工作日内卖方向买方支付合同总价 的交货保函(含原投标保证金);
10.2合同生效日起7个工作日内买方向卖方支付合同总价的 的预付款;
10. 3根据买方订单,在每批货物进场前经买方至卖方杭州仓库验明数量和品种后并经双方书面确认,买方在7个工作日内支付该批货款的 ;
10. 4在所有货物到场安装完毕调试验收合格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货款的 ;,同时买方退回卖方 的交货保函(含原投标保证金);
10. 5质量保证期满12个月后,经物管部门确认签字后7个工作日内无息支付 的尾款。
10.6质量保证期满24个月后,经物管部门确认签字后7个工作日内无息支付 的尾款。
(增值税)发票:在卖方发货,买方确认收货后7日内,卖方出具增值税发票。预付款收据应随付款进度及时提供。
11、验收
由买方和卖方共同进行验收,验收依据产品本身的质量及安装完成质量进行,在买卖双方签字盖章认可验收文件后进行结算。
12、合同修改
买卖双方的任何一方对合同内容提出修改,均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达成由双方签署的合同修改书。
13、违约解除合同
买方在卖方存在如下违约情况时,有权考虑并提出解除合同或部分合同。
1)卖方未能在合同规定期限或买方同意延长的时期内交付全部或部分产品。
2)在发生上述情况后,卖方收到买方的违约通知后20天内未能纠正过失。
卖方在买方存在如下违约情况时,有权考虑并提出解除合同或部分合同。
1)买方中途退货。
2)买方未在合同规定期限内付款。
解除合同必须以书面通知的形式进行;经买卖双方协商达成谅解备忘录的不在此列。
14、争议解决
凡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买卖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妥善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工程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15、适用法律
本合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相关的法律进行解释。
16、合同生效
16.1合同应在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16.2本合同一式七份,具有同等效力,买方执四份,卖方执三份。
17、未尽事宜
未尽事宜,买卖双方协商解决。